据南方日报2007年2月28日报道,《广东省省直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表彰省直机关“部门排头兵”和“岗位排头兵”的决定》中,省社科规划办被授予省直机关“部门排头兵”称号。这是我办在2006年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后又一次受到重大表彰。
2006年,在省委领导下,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在全省蓬勃开展。省社科规划办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牢固树立排头兵观念。在省委宣传部和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社科联党组的直接指导、关心和强而有力的支持下,在全省各高校、党校、社科院系统的专家学者以及科研管理工作者的积极参与和全力配合下,我办进一步强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工作,常规性工作做得更加扎实,在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又有了新的进展;创新性工作亮点纷呈,与时俱进,不断充实省社科规划项目类别,完善省社科规划项目评审机制、成果评价机制、成果转化机制;大力推进学术观点创新、学科体系创新和科研方法创新,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省社科规划办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管理工作也取得突出的成绩,被评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先进单位”,受到了全国社科规划办隆重的表彰。
省社科规划办被授予省直机关“部门排头兵”荣誉称号,说明我们的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同。排头兵意味着光荣,也意味着责任。我们将继续秉承持之以恒、开拓进取的传统,勇于创新、敢于创新的精神以及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作风,使广东社科规划以及管理的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