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社科联党组[2005]14号
各地级以上市社科联、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经2005年4月25日中共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党组成员作如下分工:
颜泽贤同志(党组书记、主席)负责全面工作。
李恒瑞同志(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主席)分管省社科联学术规划部、省社科规划办公室、学术研究杂志社的工作,协助颜泽贤同志分管人事(含老干)工作。颜泽贤同志外出时,由李恒瑞同志代行主持全面工作。
李蒲弥同志(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主席)分管机关党委、纪委、工会、舆情信息和社团联络部的工作。
张国仪同志(党组副书记)分管办公室和反邪教协会的工作,协助颜泽贤同志分管财务工作。
张硕城同志(党组成员)分管社科普及办公室、广东社会科学大学的工作。
以上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中共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
200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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