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05—2007年度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粤社科规划办通[2007]38号
(社)科研处:
为更好地总结和交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工作经验,进一步调动社科规划科研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不断加强和改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管理工作,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作出新的贡献,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同意,省社科规划办决定开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05—2007年度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对三年来在社科规划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予以表彰鼓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高校、党校、社科院系统及相关研究机构社科规划科研管理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照相关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本单位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管理工作,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参加本次评选:
1.从事社科规划科研管理工作时间满两年以上;
2.密切联系我办和专家学者,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服务工作热情、周到,服务水平到位、高效;
3.具有开拓创新的精神,能对加强和改进我省社科规划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及建议;
4.积极参与我办组织的各种活动,并严守相关纪律,工作成绩突出。
(三)评选名额
20名左右,每个科研管理单位最多只能推荐2名。
(四)评选时间
参评人员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05—2007年度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推荐表(一式五份),经所在单位审定同意,加盖公章后于2008年1月4日前寄送到我办,逾期不再受理。
(五)奖励形式
我办在2008年度迎春茶话会上,对先进工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同时在我办网站公开表彰。
联系人及电话:何满雄、钟月仙 83830154 83825078
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05—2007年度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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