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粤宣发[2007]10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省直有关单位,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发展规划》(粤委办[2006]145号)的精神,进一步适应繁荣和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省社科规划办对2002颁布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