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社科规划办通〔2006〕31号
全省各有关单位及其科研管理部门:
为更好地总结和交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工作经验,进一步调动社科规划科研管理工作单位的积极性,不断加强和改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管理工作,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作出新的贡献,省社科规划办决定开展“2005-2006年度广东省社科规划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两年来在社科规划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鼓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高校、党校、社科院系统及相关研究机构社科规划科研管理部门。
(二)评选条件
1、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到期结项率达到75%以上;
2、密切联系我办和专家学者,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服务工作热情、周到,服务水平到位、高效;
3、具有开拓创新的精神,能对加强和改进我省社科规划管理工作提出创新性意见及建议;
4、积极参与我办组织的各种活动,并严守相关纪律,工作成绩突出。
5、凡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撤项的单位,不能提出申请。
(三)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共评出10个先进单位。
(四)申请时间
请各科研管理单位认真填写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于在2007年1月10日前报送我办。逾期不再受理。
(五)奖励形式
我办在2007年度迎春茶话会上,对先进工作单位颁发证书和奖金。
联系人及电话: 何满雄、钟月仙 83830154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12月30日
附: “2005-2006年度广东省社科规划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申请表(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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